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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奇!入住养老院不到两天 老人竟失踪!家属寻找几年无果 索赔30多万

养老律师 养老运营消消乐
2024-10-07


男子将父亲送到敬老院,没过多久竟然消失不见,之后再也没了消息(来源腾讯视频、江西卫视传奇故事)


近日,笔者在网上看到一则离奇的视频,说的是一老年痴呆症老人入住养老院,不到48小时,竟然失踪了!家属寻找老人几年无果,最后竟然把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0多万。


养老院和家属,双方各有说法,究竟谁该担责?


案情介绍


情发生在江苏省徐州市的一家敬老院。事情主人公叫王双钱,据他说在2008年2月他把父亲王老送到敬老院,结果到了第三天上午,还不到48个小时的时间,敬老院的宋院长打电话来说,他们的父亲不见了


那段时间,王家人都放弃了工作,四处张贴寻人启事,只要有一丝线索,他们都不愿意放弃。后来当地电视台都被他们感动了,特意制作了一段节目,帮他们寻找父亲,但是很遗憾,老人一直都没有任何消息,而这一别似乎也成了永别。



一直到2016年,这8年时候里,他们再也没有听说过父亲的任何音讯,所以王家人心中的焦急,也都变成了愤怒,在他们看来,这一定是敬老院的疏忽。


个案焦点


本案属于人住老人外出离开养老机构后,发生意外死亡的养老服务纠纷案件,案件的争议焦点在于养老院作为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人,在此次意外事故中的过错程度及责任承担比例。


王家人认为养老院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导致老人走失死亡为由,将养老院诉至法院,索赔30万余元。


该养老院是否应对老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说法


面对王家人的指责,宋院长显得非常委屈,在她看来,从老人入院到走失,整件事都非常的不同寻常耐人寻味。宋院长是徐州本地人,经营这家敬老院已经有很多年了,因为平时热衷于公益事业,获得过不少的荣誉,在当地也算是小有名气,王双钱也是慕名而来的。


宋院长说,当时王家人是晚上带着老人来的,来的时候她就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情,老人不能自己走动,是有人搀扶着进来的,家人的解释是老人晕车,身体不舒服。老人办理登记的时候没有身份证,签名用的也不是真名。


更奇怪的地方还在后头,老人住下来之后,就一直躺在床上昏睡,直到第三天早上老人才恢复了气色,也行动自如了,可就是在这种情况下,王老突然就消失不见了,最早发现这个情况的是一名护工。



在发现老人不见了之后。宋院长其实也非常着急。当时她发动大家四处寻找,而院子里头根本就没有老人的踪迹,最让她百思不得其解的是,敬老院进出只有一个门,当时这个门不仅上了锁,而且还有门卫看管,宋院长怀疑王老是翻墙走的。对于这个说法,王家人非常不赞同,他也特意留心观察了,发现敬老院防护措施,存在着很大的疏漏。


敬老院里没有监控,也没有目击者,所以老人到底是怎么离开的,根本无法查证。老人失踪之后,宋院长也一直在努力地寻找,无意中发现了王宗理老人的一个秘密。王老在精神病院治疗了一年,出院时间也就他入住敬老院前不久。


宋院长认为,王家人隐瞒了老人患有精神疾病,敬老院提供的是养老服务,出于安全考虑,对于精神病患者,他们是拒绝接收的,因此老人的失踪不是自己的责任。


一听这说法,王家人承认,父亲是去精神病医院治疗过。但这情况,他们并没有隐瞒宋院长,宋院长也很清楚他们家的情况,因为他们已经不是第一次到这家敬老院来了。在2007年的时候,父亲得了老年痴呆症,一家人倾尽所有,由于没时间照顾,就让想让父亲暂住敬老院,于是就找到了宋院长。



在第一次入住不久,那次父亲也走丢了,所幸把父亲找回来了。王家人意识到父亲的病情比较严重,不适合住敬老院,在医生的建议之下,把父亲送到了精神病医院进行治疗。经过将近一年时间的治疗后,父亲的病情好转后出院回家。第二次入住敬老院,是宋院长主动打电话过来的。


当时他和姐姐妹妹,还特意实地考察了敬老院,觉得环境的确还不错,更适合父亲生活,而且在他们看来,宋院长也熟悉他们家情况,所以就第二次把父亲送到了敬老院。


宋院长却不认可,说王老是第一次入住,之前并不认识。这件事情没有证人,也没签合同。矛盾纠纷了好几年。几年来老人还是没有任何的消息,无奈之下王家人向法院提出申请,宣告老人死亡,他们心中的希望,算是消失殆尽了。



法院判决


而后他们把敬老院告上法庭,要求他们支付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共计30多万。


面对这笔赔偿,宋院长表示实在是赔不起,这些年宋院长确实做了不少好事,还收留了很多的残疾孤儿,管吃管住还资助他们上大学,经济状况确实很一般。


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法官认为双方都有责任。在法官的耐心劝告下,双方各让一步达成和解协议,被告宋某某向原告及家人赔礼道歉,并于七月之前,赔偿原告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9万元


笔者看法


老人从养老院走失死亡并非个案,四川南充、广西平南、吉林白城、山西太原等多地均发生过此类案件。家属因此向养老院索赔,法院大多数根据养老院未尽到注意义务的过错程度综合认定其责任比例。结合类似案件裁判规则,笔者提供以下建议供大家参考:


1、养老院在接收老人入驻时,应对老人的身体状况、精神状态、过往经历、性格特点等情况做详细了解和评估,并与家属共同确认签订入院评估表,以便能更精准和全面地为老人提供养老服务,避免发生意外导致损害赔偿责任。同时建议为老人做入院体检和行为能力鉴定,以确定护理级别


2、家属在送老人入住养老院时,应如实向院方告知老人的健康情况和注意事项,详细填写入住评估表,避免应隐瞒必要信息导致老人得不到应有的注意和照顾。一旦发生意外事件,入住评估表可作为衡量院方和家属各自是否有过错及过错程度的参考依据。

3、建议养老机构应当充分履行合同义务、尽到社会责任,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以避免悲剧的发生和赔偿责任;另一方面也建议子女们多关心老人的身心健康,不能将照顾老人的责任完全转嫁给养老机构。


当然,对于养老机构而言,应当高度重视出人管理,把好出口关,特别是对于工作人员通道、垃圾通道等特殊通道,更应该严格管理,最大限度保障人住老年人安全。


参考来源:

1.腾讯;

2.百度;

3.江西卫视传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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